定课曹
官署名,三国魏置,属尚书,为二十五曹之一,以尚书郎为其长官,掌制定律令,考课州郡。《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考功郎中一人。”注:“汉文帝时,京房作考文课吏之法,然其职不在尚书,至光武改尚书三公曹主岁书考课,课诸郡。魏尚书有考功、定课二曹。宋元嘉三年,又置公论郎,并其任也。”
官署名,三国魏置,属尚书,为二十五曹之一,以尚书郎为其长官,掌制定律令,考课州郡。《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考功郎中一人。”注:“汉文帝时,京房作考文课吏之法,然其职不在尚书,至光武改尚书三公曹主岁书考课,课诸郡。魏尚书有考功、定课二曹。宋元嘉三年,又置公论郎,并其任也。”
官名。① 掌宗庙祭祀祷告之赞词。殷朝始置。《殷虚文字甲编》第三九一六片: “贞祖丁祝用,王受年。 丁丑卜, 贞其求年于河, 祖丁祝用。 贞
官名。隋朝始置,为太子右监门率副贰,员二人,正五品上。唐朝复置,为太子右监门率府次官,员二人,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右崇掖卫副率,咸亨元年(670)复旧; 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又改右
官署合称。隋朝陇右牧所属军马署,每牧置仪同及尉、大都督、帅都督等员。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前侍中士佐官。正一命。
主官的副职或辅佐官之统称。如金熙宗皇统五年 (1145) 以同知、签院、副使、少尹、通判、丞称佐贰官。明清为地方政府主官的辅佐官之统称,如同知、通判、判官、县丞等,品级略低于主官,但非属员。
参见“司弓”。
官名。辽朝北面群牧官。掌养马,位在马群太保下。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雍正元年(1723)设。掌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庄地钱粮草束之征收。后改称“三旗庄头处”。
官名。殷商置。武官。参与商朝对外族的征伐,及王室田猎活动。《殷虚文字甲编》第三九一三片:“壬戌卜, 贞, 马亚呼执。《战后京津新获甲骨集》第四七七四片: “贞,其令马亚
官名。女官二十四典之一,隶尚功,副司彩掌内宫用绵彩、缣帛、丝枲,有赐用则每十日一记录。隋炀帝始置,二员,从七品。唐朝沿置,正七品。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隶司彩,正七品。金同唐制。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