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差
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全称“八路定差法”。宋制, 四川、两广、福建等八路州县的文武官员的差遣,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然后由本路的安抚、制置、转运等司按照定差阙,分四季集注差遣,每季第一个月上旬公布阙榜,第二个月选人赴司注授,第三个月准备定差文状保明,申报吏部,由吏部审核后颁发官告。
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全称“八路定差法”。宋制, 四川、两广、福建等八路州县的文武官员的差遣,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然后由本路的安抚、制置、转运等司按照定差阙,分四季集注差遣,每季第一个月上旬公布阙榜,第二个月选人赴司注授,第三个月准备定差文状保明,申报吏部,由吏部审核后颁发官告。
官名。春秋战国置,为一里之长。主里政,检举善恶。秦及西汉沿置。东汉又称里魁。北魏亦置,管理京师诸坊内事务,每坊内有七、八百户或千户以上,设里正一人,下有二吏; 原为流外四品,宣武帝时为流外勋品。北齐沿
周朝王畿内遂所属的行政单位。以里宰主之。春秋战国时为乡属行政单位。春秋齐国分国为五乡,乡属有州、里,里亦为军事组织单位。战国时秦国所设以里典主之。汉朝为县以下基层行政单位。城、乡均有。通常一里百家,以
东宫武官名。北周置,见“左右司卫上大夫、中大夫”。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官名。明置,有南京守备太监、天寿山守备太监、凤阳守备太监、承天府守备太监。
官署名。辽朝置。负责督察党项别部。以契丹人充任。始置于圣宗太平六年(1026)。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玉下大夫属官,佐司玉下大夫、小司玉上士掌本司事务。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唐宋置集贤殿修撰,掌撰集文章。元亦置集贤院修撰一人,秩从六品。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左卫次官,置一人。
官名。北宋真宗咸平二年(999) 置,以转运使兼任,掌本路营田之事。参见“营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