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官等

官等

官员的等级。(1)太平天国官等共分十六等:一等为东王与西王;二等为南王与北王;三等为翼王;四等为燕、豫二王及国宗;五等为侯;六等为丞相;七等为检点;八等为指挥;九等为将军;十等为总制;十一等为监军;十二等为军帅,十三等为师帅;十四等为旅帅;十五等为卒长;十六等为两司马。(2)北洋政府时期,官员从任用上说,共分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四种或四级,有时亦称为四等,中央行政官除特任官外,共分为九等:第一、第二两等为简任官,第三至第五等为荐任官,第六至第九等为委任官。(3)国民党政府亦将文官分为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四等。每等中又各分若干级。特任只有一级,简任分为八级,荐任分为十二级,委任分为十六级,每一官等所分之级是为叙俸而定的,级愈高则俸愈大。

猜你喜欢

  • 右牝署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仆寺,掌驼马。设令、丞。领右牝局。

  • 多亚

    官名。殷朝置。《甲骨文合集》第五六七七片:“庚辰卜,令多亚口犬。”

  • 妃嫔

    1、泛指皇帝的妻妾。《三国志·吴书》有《妃嫔传》,泛称吴帝孙权的妻妾为“妃嫔”。2、女官名。《阿房宫赋》:“妃嫔媵嫱,王子皇孙。”注:“自皇后而下,次为妃,次为嫔,又其次为媵为嫱,皆宫女(女官)之在阿

  • 教授

    官名。宋朝东宫、大宗正司、诸王宫、府皆置,为皇侄、皇孙讲授经学。国子监所领武学、律学亦置。后或改名博士。又,仁宗庆历四年(1044)令诸州、军、监各立学,置教授训导考核诸生。南宋初罢,旋复置。西夏置于

  • 尚书郎中

    参见“尚书郎”、“郎中”。

  • 建极殿大学士

    官名。明朝内阁大学士之一。嘉靖(1522—1566) 中改原谨身殿为建极殿,原谨身殿大学士亦随阁名而改。参见“内阁大学士”。官名。明朝置。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以平允庶政。凡上之达

  • 外命妇

    宫外命妇通称。夫或子为官,帝王可加相应封号于其母及妻,使获得一定的地位和待遇。始于周朝,指卿大夫之妻。西汉皇帝女皆尚列侯,称公主; 皇帝外祖母、大臣夫人,有封为郡君者,如宣城郡广德君、酂君等。东汉皇女

  • 北平道

    官署名。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洪武十五年 (1382) 始置,置监察御史掌其事。建文 (1399—1402) 中罢。成祖即位,复置。永乐元年 (1403) 改北京道。

  • 国王

    1、秦以前天子称王、或国王,如文王、武王等。2、战国时期诸侯国的最高统治者,如秦王、赵王、燕王、韩王、楚王、齐王、魏王等。3、西汉时,诸皇子封王,有封国,称国王。如齐王、吴王、楚王、赵王、代王。凡王而

  • 六院部

    契丹部族名。天赞元年(922),辽太祖阿保机以迭刺部强大难制,遂析为五院、六院两部,各设夷离堇以统之。会同元年(938),辽太宗更二部夷离堇为大王。六院部在朝又称南大王院。六院部大王及都监春夏居泰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