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俸比千石,掌左车郎,左车郎主车。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汉仪注》。
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凡偏远未经开发之地称为恶弱水土处,广南新、循、琼、钦、廉、邕、宜、融等十九州、军,南恩州阳春县,惠州河源县,福建漳州龙岩、漳浦县、汀州上杭、武平县,江西赣州安远。龙南县等属之
见“十雄将军”。
①帝王当政叫在位。②居官任职。《尚书·虞书 ·大禹谟》“小人在位”。
官名。同“甸人”。西周置。主藉田。参见“甸人”。
官名。北宋初,兵部尚书犹实任其职,后仅表示官阶,另设判兵部事,以朝官或两制充任,主管兵部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兵部复以尚书为长官,遂罢。
参见“抚民同知”。
官名。见“公府典宾曹”。
官名。西汉武帝置,持节统领羌族事务。东汉初罢。建武九年(后33),复以牛邯为护羌校尉。后或省或置。章帝以后遂为常制。秩比二千石,有长史、司马二人,多以边郡太守、都尉转任。除监护内附羌人各部落外,亦常将
满语官名。汉译为“散秩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