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邸
官名,汉置,掌守郡国在京城的官邸。类似今天各省驻京办事处的处长或主任。《汉书·朱买臣传》:“初,买臣免(官),待诏,常从会稽守邸寄居饭食。拜为太守,买臣衣故衣,怀其印绶,步归郡邸……守邸与共食。”
官名,汉置,掌守郡国在京城的官邸。类似今天各省驻京办事处的处长或主任。《汉书·朱买臣传》:“初,买臣免(官),待诏,常从会稽守邸寄居饭食。拜为太守,买臣衣故衣,怀其印绶,步归郡邸……守邸与共食。”
清朝侍卫之一种。次于御前侍卫。掌翊卫近御,常日直班内廷。于蒙古王公内特简,无定员。由御前大臣统领。武官名。清置,见“御前侍卫”。
官名,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典曲中士,正二命;典曲下士,正一命。掌曲(麴)的制造,以供酿酒之用。《周礼》中无此官。
官署名。魏晋尚书有比部曹,《隋书·百官志》记其职掌为“掌诏书律令勾检(稽核)等事。”至隋为刑部四司之一。隋初比部司的主官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比部郎中一人,从五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顺治二年(1645)始设。特简王大臣为总裁,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十八人为提调、纂修等官。乾隆七年(1742)改隶刑部。设总裁无定员,以刑部尚书、侍郎兼充,提调官一人,纂修官四人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官告院长官,员一人,以知制诰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改置主管官。参见“官告院”。官名。见“官告院”。
官名。宋朝置,员二人,隶少府监,掌祭祠器服等物品。
首都的通称。《史记·平淮书》:“漕转山东粟,以给中都官。”中都即指京师。
官名。明太祖洪武三年 (1370) 于各王府分置,各一人,从二品,以辅弼诸王。九年罢。
官名。南朝梁皇弟皇子府、嗣王蕃王府、庶子府、庶姓持节府属官,自流外五班至一班不等,依府主地位高低而定。
官名。唐为司天台的副长官;金为司天台所设的官,其地位在司天台提点、司天台监之下,详见“司天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