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厂员”②。
文书名。清朝官员临终前给皇帝上的奏折。定制。凡三品以上官员方得享受。
爵名。清初九等世爵之第七等。乾隆元年 (1736) 定汉文名为“骑都尉”。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封爵之下四级世职的第二级。分为二等,叙正四品。参见“骑都尉”。
官名。唐置,由监察御史充任,属御史台察院。其职任是监督太府寺左藏署所属的国家金库——左藏库的出纳。后由殿中侍御史专监,此职遂停。
官名。隋置,掌出入贸易之事。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掌拟定海军军法、军狱规章,研究海军各公约之性质,承办海军裁判管狱人员之开补升调等事。设司长一人,承发官一人,司法官四人,录事六人。宣统元年
军事幕职名。宋置,见“参谋官”。
清朝火器营之设于京师城外蓝靛厂者。专习鸟枪,营兵为鸟枪护军,共二千五百一十六人。设翼长一人,署翼长营总一人,营总三人,鸟枪护军参领四人,副鸟枪护军参领八人,署鸟枪护军参领十六人,分掌训练之事。
(1)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中的两卫。本为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所置的备身府, 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置,掌领外军宿卫, 所领府兵称豹骑卫士。设官同“左右翊卫”,见该条。(2)唐代府兵十六卫中的两
官名。甘泉本为秦的离宫,汉代加以增修,以备皇帝避暑之用,因为宫内房屋甚多,于是仿照未央宫制度,设居室以管理之,名为甘泉居室,设令及丞掌管其事。武帝时改甘泉居室为昆台,称昆台令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