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元置,为中政院的佐官。见“中政院”。
官名,西汉置,掌长安城东郊和南郊的治安。《汉官旧仪》:“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置左右尉;城东、城南置广部尉,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官名,东汉置,为县佐吏,掌祠祀事。常山国元氏县令下有祠仁德掾、史各一人,掾为正,史为副。见《隶释·三·无极山碑》。也有人认为是郡佐吏。
官名。北齐置。属领左右府,位在备身正都督下,佐其协领备身五职,负责宫禁侍卫。从五品上。东宫亦设,称“太子备身副都督”。
官名。见“三司使”。
官署名。战国置。掌理羞膳庖厨的机构。《公朱鼎铭》: “公朱(厨)右官。”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的直辖机关。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临时执政下令废止国务院法制局官制,公布《临时法制院官制》,改国务院法制局为临时法制院,成了一个由行政支配的变相的立法机关和设计机关。其任务是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录事参军,掌各曹文书,纠查府事。南朝宋以后以录事为公府诸曹之一。《宋书·百官志上》说:“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右户、墨曹,凡十八曹参军。”南齐公府沿置,北魏北
官署名。宋徽宗政和六年 (1116),改稻田务置,掌京畿诸县荒地,召人承佃。宣和三年(1121),并入西城所。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掌拟、缮汉文票签,撰拟制、诏、诰、敕、祝文、赐谥号、封号等御制文字,缮写御制诗文集、宫殿匾额、楹帖、碑文,登录“外纪簿”等事。设汉侍读二人,汉中书二十七人,供事四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