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署催长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催长。所设机构,均有额定人数。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催长。所设机构,均有额定人数。
官名。南齐置典仪录事,为东宫属官,隶殿中将军所领导客局,掌朝会司仪。梁、陈不详所属,掌唱警唱奏之事。北魏有“典仪监”。隋朝为谒者台属官。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置,员二人,隶门下省,掌殿廷赞唱之节及
旧指以本官兼领他官衔。如清朝之总督例兼右都御史、兵部尚书衔,巡抚例兼右副都御史、兵部侍郎衔。又,所兼之衔亦称某官之兼衔。
汉朝皇室及封君在汤沐邑内所得赋税收入,皆归其私有,供其日常享用,故称之为私奉养,不领于国家经费。
官署名。唐置,分左右,掌宫禁宿卫、京城巡警等。设上将军、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其下属官员有兵曹参军事各二人(掌翊府、外府武官,兼掌猎师)、骑曹参军事各一人(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之事)、胄曹参军事各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弭妖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北宋真宗咸平元年 (998)置,后隶群牧司,掌诸州所市马匹,估值验记,分给诸马监牧养。设勾当官一人,以诸司使、诸司副使充任。仁宗嘉祐三年 (1058) 废。
官名。隋置,从三品,掌车驾出先驱后殿,昼夜巡察,执捕奸非,烽候道路,巡狩师田,则掌营禁。见《隋书·百官下》。
官名。战国燕置。君王侍卫长官。《燕王喜鍨铭》: “郾(燕)王喜造御司马鍨”。武官名。战国时燕国置,燕王职戈上有铭文:“郾王职作御司马。”张震泽《燕王职戈考释》说:“戈铭当于‘作’字断句,谓此戈为燕王职
官名。汉代大司农的属官有铁市长及丞,管理铁器买卖。汉武帝时盐铁官营,民间所需的铁器须向官府购买,故设此官以管理之。
官名。金置,为太子属官,正九品,与令共掌承奉赐茶及酒果之事。见《金史·百官三·詹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