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二年(1910)后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首县)每处一所。掌审理不属初审厅管辖案件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案。置
官名。见“四帐都详稳司”。
官制用语。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除名降为平民,称为勒停,又称停任。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称为勒停或停任。
官名。西汉置,属水衡都尉,为技巧令副职。成帝建始二年(前31)省。官名,汉武帝初置,属水衡都尉,为技巧令之佐,掌工艺技术技巧。成帝建始二年省。参看“技巧令”条。
科举考试中经常考试的科目,与制科相对称。参见“科目”。
《史记·孔子世家》谓孔子“弟子弥众,至自远方,莫不受业焉。”后世遂称直接受教的学生为受业弟子。
官名。即尚食典御。官名。北齐置尚食局,属门下省。掌总知御膳事。以典御二人为主官,所属有丞、监各四人。
散阶称号。清朝武职从六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六品封忠显校尉,乾隆二十年(1755)改武信佐郎; 属八旗者从六品封承德郎,后改武信郎。三十二年,统一为武信佐郎。五十一年,改此称,遂为定制。官名。
封建时代赏赐官爵之制。皇帝将官爵授给重臣、近臣之父母,其父母存者称封,已故者称赠。此制创行于晋、宋、至唐而始备。初则仅及于父母,亦很少有极品。五代以后直至清末始上追曾祖、祖、父母三代,往往以子孙之官位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六“元祐二年三月条”记“戊辰,夏国进奉使祝能野乌裕实克等见于延和殿。”祝能为野乌裕实克等的官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