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太学博士

太学博士

学官名。汉、魏置五经博士,分经教授弟子员。东晋不复分经,统称太学博士,置十六员,六品,掌教授太学生,亦备咨询,参议礼仪,隶太常。又别置国子博士教授国子生。南朝宋、齐或置或省,六品。梁置八员,二班,又有限外博士。掌教授国子学生,隶国子祭酒,位次于国子博士、五经博士。陈因之,八品、六百石。北魏国子学、太学各置博士,教授学生,从七品。北齐太学隶国子寺,置博士十员,从七品。诸郡亦置,教授郡学生徒。北周称“太学博士下大夫”。隋、唐以来,隶国子监。隋置五员,一度总知学事,初为从七品,文帝仁寿元年(601) 改从五品,炀帝降从六品。唐置三至六员,正六品上,掌教文武官五品以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之曾孙为太学生者,位次国子博士。北宋前期未置,神宗元丰三年(1080),改国子监直讲置,员十二人,每经各二人,掌分经教授,考校程文,以德行道艺训导学生,从八品。哲宗改置十员。南宋高宗改置三员。金朝置四员,后减为二员,正七品。参见“太学”。


学官名,掌教授五经。自汉武帝立太学后,即置五经博士,宣帝增员十二人,掌教授太学弟子。东晋增至十六人,六品,不再分经教授,统称太学博士。又别置国子博士,教授国子。梁、陈、北魏、北齐、隋、唐皆置。唐代太学博士六人,正六品上,掌教五品以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为生者。见《通典·职官九·国子监》、《新唐书·百官三·国子监》。其后,宋金等朝皆置。见《宋史·职官五》、《金史·百官二》。

猜你喜欢

  • 外务部

    官署名。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即办理外交行政之总机构。光绪二十七年(1901),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设。班列各部之首。掌管对外交涉。置总理亲王、会办尚书、兼会办左、右侍郎,各一人。改总办章京为左、右丞

  • 官联

    会合众官共谋政事。《周礼·天官·大宰》:“三曰官联,以会官治。”郑玄注: “官联,谓国之大事一官不能独共,则六官共举之。”

  • 两省

    官署名合称。即唐宋中书省、门下省。

  • 左神威军大将军

    官名。唐朔禁军左神威军统兵长官,德宗贞元三年(787)改殿前左射生军为左神威军而置,二人,正三品,宪宗元和三年(808)罢。辽朝亦置,为加官。

  • 左貂

    唐高宗显庆二年 (657)分散骑常侍为左、右,隶门下、中书,皆金蝉、珥貂,左散骑常侍与侍中为左貂。指门下省长官侍中和左散骑常侍。唐高宗显庆二年,分散骑常侍为左右,属门下省和中书省,皆金蝉、珥貂,左散骑

  • 刑部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司长官,掌杖、鞭、徒、流、死五刑的判决与执行。下设小刑部下大夫、小刑部上士、小刑部下士以佐其职,领司刺上士、乡法上士、遂法上士、稍法上士、县法上士、

  • 都官

    ①即“中都官”, 泛指设京师、直属朝廷的官署。《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 “内史课县,大仓课都官及受服者。”②即“都官从事”。③十六国大夏及南北朝尚书省诸曹之一,设尚书为长官。南朝领都官、水部、库部

  • 监察院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五院之一,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民国十七年十月置,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以国民政府委员任之;设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依法任免。其职责为依法监察弹劾。官署名

  •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官名。简称“同平章事”。唐初以尚书令、仆射、中书令、侍中为正宰相,太宗时或以他官加此名义行宰相事,入政事堂议政。贞观八年(634)诏李靖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始有“平章事”之名。高宗永淳元年(68

  • 奚六部大王

    即“奚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