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京师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属机构。掌管理清道、厕所、清道器具等事。设巡官、巡长、巡警等员。
科举制度。明天启元年(1621)始置。因明末宗室极多,国家无力承担,遂改原宗室不任官之制,准宗室赴科举考试,中者授官。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其前身为行政会议。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九月,熊希龄内阁组成后,秉承袁世凯的意旨,拟用废省的办法来扩大中央集权,十一月五日特电各省派员来京参加地方行政会
官名。唐朝以后中央行政机构户部之最高长官。总掌户部事。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649),高宗登基,以避太宗讳,改民部尚书设,隶尚书省之下。额一员,正三品。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称司元太常伯,咸亨元年(
①官名。隋炀帝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员四人,从七品,属尚食局。唐朝改正七品。为司膳之佐,协掌割烹煎和之事。宋朝沿置,为尚食属佐。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又,宋
钦天监之别称。
见“书写”① 。吏员名。金置,即“书写”,见该条。
参见“太子卫率”。官名,即太子卫率的简称。汉置,掌太子门卫。《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卫率、厨厩长丞。”《后汉书·百官四》:“太子卫
唐朝中书省议论军国大事,中书舍人各执所见,分别署名,谓之五花判事; 所署意见由中书侍郎、中书令审覆后,交门下省驳正,然后由尚书省颁下执行。
官名。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置,为太医局副长官,选差知医事者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