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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丞

官名。秦、汉、魏、晋、南朝为太仆副贰,协掌车舆马政,管理本署事务。西汉员二人,秩千石。东汉员一人,秩比千石。魏、晋沿之,七品。南朝宋七品,梁三班,陈八品、六百石。北魏增置少卿为太仆之副,丞居其下,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改七品。北齐置太仆寺,以卿、少卿为长贰,丞参领寺务,地位渐轻,七品。隋员三人,正七品; 唐员四人,从六品上。掌勾检稽失,判本寺日常公务。高宗、武则天时曾随本寺改名司驭丞、司仆丞,旋各复旧。北宋前期置为寄禄官,用以表示品级俸禄,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成为职事官,正八品。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罢。辽朝南面官有之。元朝员二人,从五品。明初置员四人,后增至十二员,又减为三员,分领各地马政及管理库藏,正六品。北齐以来,亦称“太仆寺丞”。


官名,俸比千石,佐太仆卿掌车马。参看《太仆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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