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末曹操置,为丞相府属官,掌司法刑狱。《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夫刑,百姓之命也,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军死生之事,吾甚惧之。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于是置理曹掾属。”《三国志·魏书
官名。 西周置。 见《㠱侯弟遗鼎铭》。 职掌不详。官名。西周设置,《侯弟遗鼎》所记有“司”一职(《文物》1972年第5期),所掌不详,可能相当于《周礼·夏官》之属的司爟,
官名。清朝工部所属木仓之主官。掌仓事。顺治(1644—1661)初设,一人,以满司官充任。康熙六十年(1721)改设满、汉司官各一人,每年一更代。后改为二年一更代。官名,清置。清代各省每年都要运木材到
官名。十六国乞伏述延置。为统兵武职。《晋书· 乞伏国仁载纪》: “(述延以)斯行乌埿为左辅将军,镇蔡园川。”
官名,汉置,掌领兵征伐。大将军领兵五部(营),每部置校尉一人,军司马一人。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其兵多少随时宜。见《后汉书·百官一·将军》。其后,三国沿置。《三国志·魏书·夏侯渊传》:“太祖起兵,以别
官名。南朝梁陈时会稽郡军府有记室参军,见《梁书·钟荣传》与《陈书·虞荔传》。
参见“水部郎”。
官名。清末陆军部军实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军实司事。宣统二年(1910),以军实司併入军制司。遂废。
东汉时涿郡太守张丰自称无上大将军。《后汉书·祭遵传》:“时涿郡太守张丰执使者举兵反,自称无上大将军,与彭宠连兵。”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户部置,分属度支司,掌赏赐衣物钱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