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大计

大计

官制用语。考核官吏政绩的制度。周朝每三年进行一次。依据考核成果或赏或罚。《周礼·天官·大宰》: “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明孝宗弘治(1488—1505)中定大计之法督考之。地方官三年一朝,于辰、戍、丑、未岁入觐。事前移抚、按官,各综其属三年内功过状注考,汇送复核,以定升降。仓场库官一年考,巡检三年考,教官九年考。府州县官之考以地繁简分等。吏之考,三、六年满,移验封司拨用。九年满,又试授官,唯有王官及钦天、御用等监官不考。以八法为准,处分察例分四等。大计淘汰者,不复叙用。清顺治二年(1645)沿用此制。康熙元年(1662)罢之,专行考满。四年(1665)罢考满,复行大计,遂为定制。亦三年举行一次。由州、县至府、道、司,层层考察其属员事绩,造册申报督、抚。总督、巡抚核其事状,注考语,缮册送吏部复核。布政使、按察使由督、抚出考咨部,由部汇核具题请旨定夺; 其他官员分别由督、抚和大计官按应举、应劾具题,吏部会同都察院吏科、京畿道等详加考核题复。大计之标准用才、守、政、年四格,才、守俱优者,称为“卓异”; 表现不好者劾以六法; 不入举劾者称为平等。卓异者,知县以上,皆引见,得旨后加一级回任候升; 劾以六法者,其处分与京官相同; 凡属贪官、暴吏,则特参。


明清时对于外官的考察称为大计,亦称为外察。参见“考察”。

猜你喜欢

  • 护军校尉

    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宗室传》:“孙皎字叔朗,始拜护军校尉,领众二千余人。”武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孙皎曾任此职,见《三国志·吴书·孙静传》子皎附传。

  • 右马

    官名。“右司马”省称。战国楚置。仰天湖第二五号墓竹简文: “右马之��衣, 锦纯, 锦。 ”

  • 右一护军府副护军

    官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右一护军府次官,置二员,从四品下。

  • 中垒司马

    官名,西汉置,为中垒校尉的属官,掌领兵,秩六百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 临难不顾徇节宁邦科

    科举制科之一。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长寿三年(公元684年)诏举,苏稷等二人及第。

  • 监军奋威将军

    杂号将军名,三国刘备置,掌征伐或驻守。《三国志·蜀书·马忠传》:“(建兴)十一年,南夷豪帅刘胄反,扰乱诸郡……忠遂斩胄,平南土。加忠监军奋威将军。”

  • 司祝

    官名。又称“萨满”。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分掌内廷祭祀祝祷、香供之事。顺治元年(1644)定制,设十二人,内司祝长二人。以上三旗觉罗命妇充任。岁有官用缎、纱、绫、绸、绢、杭绸之赐,月有银、米之赏

  • 参谋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 七月由原参谋本部改设,属军事部,署长由军事次长一人兼任。署内设事务厅及第一至第六司。事务厅不设厅长,分科办事,各司设司长、参事、秘书、司副官、科长、科

  • 表奏议司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大理寺置,掌拘催详断案八房断议狱案,兼管旬月申奏。

  • 大使馆

    大使在所驻国的办事机关叫大使馆。在国际法上,大使馆视为本国领土,不受驻在国的统治,并享有不可侵犯、免税等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