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梁置,为清商署主官,掌清商乐。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
官名。秦以来有谏议大夫。唐德宗贞元四年(788 ),分置左、右,各四员。左隶门下省,掌侍从赞相、规谏讽谕。宪宗元和元年(806)罢左、右之号,武宗会昌二年(842 )复分置左、右。初为正五品上,后升为
即“东平兵马指挥司”。
官名。秦及西汉初属中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后更属执金吾。又,边郡、属国都尉及西域都护皆置之,为武职。西汉置,为领兵的武官,位在都尉下。将军、中尉(即执金吾)、属国都尉、西域都护都设此官。《汉书·
海关工务部的长官。见“工务部”。
见“提刑司”。官署名。宋置,掌所部狱讼,平其曲直,举刺官吏等。见《宋史·职官七·提举常平司》,参看“提点刑狱”条。
官名。元置,为典瑞院的佐官,秩从三品,员额二人。
官名。元朝置。秩正五品,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置达鲁花赤二员。
官名。太平天国前期有典金匠,后期《幼主诏旨》中有正总典金匠一官。为天朝典官中最高的典金官。按太平天国官制,既有正就必有又正、副、又副诸员。参见“典金匠”。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员升迁,奉旨由部开列名单题请而授官之例。清制,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侍郎、翰林院掌院学士、总督、巡抚、学政、布政使、按察使缺,各不俟开例具题,即奉特旨补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