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京削”。宋代高中级官员荐举选人改为京官的奏状,即“京削”,见该条。
汉朝列侯原封国邑之外的食邑。《汉书·张汤传》: “延寿已列位九卿,既嗣侯,国在陈留,别邑在魏郡,租入岁千余万。”第二食邑。汉朝列侯原有封地食邑,后又因功加赐另一封邑,称别邑。《汉书·张汤传》:“延寿已
官名。同“田人”。西周时期散国置。掌藉田。《散氏盘铭》: “散人小子眉,田戎微父。”
见“律博士”。
元明以来地方之职役。清朝由州县派官充任。每甲辖数十百家,往往为一乡。乡中设乡约约束,有里长司劝化之事,而统归总甲管理,又,山西、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内亦设此官,位在十家长之上。每堡设牌头四名,
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唐朝僧尼初隶礼部祠部司,文宗开成 (836—840) 中设左、右僧录司,掌众僧事。宋承唐制,置左、右街僧录司,掌寺院僧尼帐籍和僧官补授事务。神宗元丰 (1078—1085)
官署名。为元朝侍卫亲军机构。设于武宗至大四年 (1311) 闰七月,辖十千户所,屯驻大都周围四十三处隘口。仁宗皇庆元年 (1312),改为隆镇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西晋置。统领熊渠虎贲,为皇帝的侍卫武官,属左卫将军。大驾出行时,掌仪卫侍从。武官名。晋置, 属左卫将军,统熊渠虎贲以供宿卫。
官制术语。即在金质的印柄上系有紫色的绶带,其文作“某官之章”。简称金紫。标志较高官阶。晋、南朝规定: 三公、诸开府位从公者,三品以上将军皆假金章紫绶,公侯五等及贵嫔、夫人、贵人亦假金章紫绶,唯郡公假金
官名。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改司录参军置,职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