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兴规运提点所
见“元兴营缮都司”。
见“元兴营缮都司”。
官名。 西周置。《庚季鼎铭》:“用左右俗父司。”
武官名。西魏与北周时,全国府兵分属于二十四军,每军置一开府将军以统之,其佐官有仪同将军,北周时秩九命,与开府将军同。隋代改称车骑将军, 为骠骑府的副长官。参见“府兵制”。
官名,汉置,属少府,为太官令的属官。掌贡献物品。《汉书·张延寿传》:“元帝初即位,诏列侯举茂材,(寿子)勃举太官献丞陈汤。”注:“苏林曰:献丞,主贡献物也。”
监狱名。清代自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推行“新政”以后,要求各省改置新监,各省因财力风气不同,并不能普遍推行,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法部行文限期于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以前一律告竣,各省
官名。三国、两晋、南朝陈及十六国前凉军中及州、郡皆设,统兵,属官有部曲将、副散部曲将等。三国魏及晋初,须留家属作为质任,晋武帝咸宁五年(279)始除部曲督以下质任。魏、晋皆七品。官名,三国魏、吴皆置,
即“御正下大夫”。官名。见“御正上大夫、中大夫”。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隶云南行省。置司于临安路(今云南通海),领临安、广西、元江、和泥四路及车里军民总管府,统有今云南省东南部地区。置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各一员。
即“甲喇额真”。
官署名。北齐置,隶太仆寺。设丞。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掌开用印信、收发文件、接洽电话、值日值宿、递送折件等事。置七品小京官四人。三十二年,并入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