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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丧史

官名。春秋时陈国等置。掌丧葬礼仪。《陈大丧史高钟铭》:“陈大丧史仲高作铃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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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奏事太监

    官名。亦称“内奏事太监”,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共四人,专司传宣谕旨,行引召对人员,承接题奏事件。

  • 国胤

    国君的继承人。《后汉书·襄楷传》:“国胤不兴,孝冲、孝质频世短祚。”胤:后嗣。

  • 元妃

    春秋时期称诸侯君主的元配夫人。《左传·隐公元年》: “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宣以声子。”国君、诸侯的嫡妻。《左传·隐公元年》:“惠公元妃孟子。”注:“言元妃,明始适夫人也。”《晋书·礼志中》:“前妻

  • 都官郎

    官名。魏晋南北朝皆置,为尚书省都官曹长官通称,亦称都官郎中,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职掌刑狱,亦佐督军事。或说魏隶尚书左仆射,晋隶三公尚书。东晋桓玄一度改名贼曹郎。南北朝隶都官尚书。魏、晋、宋六品,梁五班

  • 废置

    指任免官吏的制度。《周礼·天官·大宰》:“三曰废置,以驭其吏。”郑玄注: “废,犹退也。退其不能者,举贤而置之。”

  • 佐贰

    作为副职的官员称佐贰。《新唐书·食货志四》:“主以郎官,其佐贰皆御史。”清朝称州同、州判、县丞等为佐贰之官。

  • 市政府秘书处

    市长的佐助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见“市政府”。

  • 叙官局局长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

  • 武学直学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重建武学,置一员,兼任武学司计。

  • 大理寺右寺副

    参见“大理寺左寺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