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被贬降级。《晋书·应詹传》: 应詹上疏云“今宜峻左降旧制,可二千石免官,三年乃得叙用;长史六年,户口折半,道里倍之。”唐朝官员因罪被贬至边远地方任职,经一定年限或遇赦,可改迁近处任职。因其常有可能
①官名。古代农官之长。即稷。《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后土为社; 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杜预注: “弃,周之始祖,能播百谷,汤既胜夏,废柱而以弃
① 臣见君之通称。《尔雅·释言》:“陪朝也。”注:“臣见君曰朝。”(1) 周朝诸侯春季谒见天子。《周礼·春官 ·大宗伯》:“春见曰朝。”(2) 周朝诸侯五年谒见天子。《礼记·王制》:“诸侯之于天子也”
官署名。① 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宣统三年(1911)改隶军学处。掌陆军各学堂教育章程之厘定,教科书之审定,经费、房舍、图书、器械之管理,学生之招收、考试、毕业、出
官名。明朝殿阁学士之一。嘉靖(1522—1566) 时改原华盖殿大学士而置。清顺治(1644—1661) 时改中和殿大学士。参见“华盖殿大学士”。官名。明朝置。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
爵名。初指男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后仅为爵位名。食邑为县,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晋朝始置,位在开国子下,二品; 南朝沿置,梁开国诸男,位视比二千石,班次之; 陈置为九等爵第六等,六品,秩视二千石; 隋朝
①管理道教事务官员统称。隋朝有道观监、丞,炀帝大业三年 (607)以后改为玄坛监、丞,隶鸿胪寺。唐朝置诸寺观监; 每寺观有监一人。玄宗开元(713—741)中置崇玄学,德宗贞元四年 (788)置左、右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武类科目。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诏举,张重光等三人及第。
①春秋齐国五行政长官合称。《国语·齐语》:“正月之朝,五属大夫复事。”齐制,郊以外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 三乡为县,县有县帅; 十县为属,属有大夫。五属,故立五大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分染坊副使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