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外城巡警总厅

外城巡警总厅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辖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外城工巡总局设。初隶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掌京师外城警务、民政及护卫皇帝车驾等事宜。置厅丞一员,从三品。辖总务、行政、司法、卫生四处及事务、巡查、守卫、军装、刑事巡查五所,左、右二分厅,官医院,戒烟局,警备队,侦缉队。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九月巡警部成立,将外城工巡局改为外城巡警总厅,隶属于巡警部。本厅总理外城一切警务,为管理京师外城地方司法、内务、公安的机关。原设的外城工巡局的各分局则改为本厅的各分厅。外城巡警厅设厅丞一人为长官,内部组织分为三处五所,与内城巡警总厅同。直辖机关有外城东、外城南、外城西、外城北四个分厅及外城教养局。隶属内政部后,其组织机构与内城总厅相比,只少一个中分厅,其余完全相同。参见“内城巡警总厅”。

猜你喜欢

  • 东夷校尉

    官名。亦称护东夷校尉。三国魏置,掌鲜卑慕容部、段部、宇文部及高句丽事; 明帝景初二年(238)灭公孙渊后改护东夷校尉,后复。西晋沿置,驻平州 (今辽宁辽阳),四品。十六国前燕、北魏亦置。唐太宗贞观二十

  • 媒氏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民众婚姻事务。《周礼·地官》: “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官名。周设此官,

  • 黄枢

    指黄门官。因其居枢要之职,故称。《梁书·萧景传附萧昱》:“迁给事黄门侍郎,上表曰:……圣监既谓臣愚短,不可试用,岂容久居显禁,徒秽黄枢? ”唐沈佺期《移禁司刑》:“何功游画省?何德理黄枢?”

  • 军谘府第二厅

    官署名。清宣统元年(1909)设于军谘处,三年改隶军谘府。掌对各国牒报、作战方法之研究,以及驻外武官、调查员等事。置厅长一人,辖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等五科。

  • 右执法

    官名。三国吴置。洪饴孙《三国职官表》:“吴置中、左、右执法各一人,平诸官事。”官名,三国吴置,掌评诸官事。洪饴孙《三国职官表》:“吴置中左右执法各一人,平(评)诸官事。”

  • 押纲官

    官名。金制,漕运司所属有押纲官七十六人,掌押送纲运之事。元京畿都漕运使司所属亦有押纲官,有荥阳等纲,每编船三十只为一纲,凡三十纲,每纲设押纲官二人,计六十人。

  • 左右备身都将

    参见“左右备身五职”。

  • 平县

    汉朝根据县府政务繁简,分为剧县、平县,两者官员的侍遇有所不同。东汉安帝时规定,长吏如非父母丧无故去职者,剧县十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重新叙用。

  • 湖广部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湖广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 舂人衙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舂碾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