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倭
官名。明朝时因倭寇入侵,乃专设备倭一职于沿海要害处,以进行防御。
官名。明朝时因倭寇入侵,乃专设备倭一职于沿海要害处,以进行防御。
官名,或官署名。汉有执金吾,为护卫官;唐有金吾卫,为禁卫之一;宋元因之,有将军、上将军;明亲军有金吾卫。详见各条。
官名,汉置,掌收工税等。详“工官”、“工官令”条。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属官。佐医师长掌教习上驷院蒙古医生。额设二人,由蒙古“医生”充任。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中政院,掌奉皇后宝册。置中瑞卿五员,正三品; 丞二员,正四品。下设典簿二员,写懿旨必阇赤四员,译史一员,令史四员。官署名。元置,掌奉宝册。其官有卿五员,正三品;丞二员,正四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理督造器物,《荀子·解蔽》: “工精于器而不可以为器师。”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大护国仁王寺修建。初置护国仁王寺镇遏提举司,后改为镇遏所、诸色人匠提领所、镇遏民匠提领所。文宗天历三年 (1330),改为仁王营缮司。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
官名。战国时为郡守尊称。秦统一后分全国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西汉景帝中二年 (前148)更名郡守为太守。新莽改名大尹。东汉复故,秩二千石。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掌管郡之民政、司法、监察、军事、财赋
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改诸司专勾司为诸司审计司,马步军专勾司为马步军审计司。掌诸司自宫禁朝廷下至斗食佐史等一切赋禄者之给受,以式法审其名数,批书粮料历以送粮料院。设监官、都主押官领之。
官署名。明建国前所置司法机构。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设卿为长官,秩正三品。洪武元年(1368)革。十四年后,改置大理寺。
官制用语。宋朝翰林学士、知制诰、杂学士及馆阁等带职官员,因过犯被削夺职名,称落职。宋制,加馆职或贴职的官员,被撤销所加职名,称为落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