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明初至天顺、成化间, 进士、举贡、监生均得通过考试,补授科道(即给事中与御史)。其后监生及新科进士均不得参加选补考试。可以应考者有庶吉士、或科目出身三年考满者, 内则两京五部主事
官名。即导官令。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安。见“六爵”。
南宋临安府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简称。参见“临安府”。
官名。①春秋时楚、宋等国置。太宰之副。执政之一。《左传·成公十五年》: “向带为大宰,鱼府为少宰。”②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改尚书右仆射为少宰,令兼中书侍郎,行宰相之职。钦宗靖康元年(1126)
即“帖麦赤”。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唐朝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见“社长”③。
武官名。南宋建炎中置,属御营使司,掌统领御营五军。参见“御营司使”。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特设机构。原隶国民政府,根据民国三十六年七月十七日公布的《国民政府稽勋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掌理勋绩的审核事项。置委员十一至十五人,由国民政府遴聘,以内政部部长、外交部部长、铨叙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