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评事
官名。清朝大理寺所属职官。掌办左、右二寺章奏及收在京衙门文书,并办理有关本寺官员升除、理藩院所管蒙古地方刑名和八旗满文文移事务。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满洲缺。秩正七品。例以在京部院及外省将军、总督、巡抚衙门笔帖式升任。下设经承二人,笔帖式六人。
官名。清朝大理寺所属职官。掌办左、右二寺章奏及收在京衙门文书,并办理有关本寺官员升除、理藩院所管蒙古地方刑名和八旗满文文移事务。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满洲缺。秩正七品。例以在京部院及外省将军、总督、巡抚衙门笔帖式升任。下设经承二人,笔帖式六人。
清朝雍正 (1723—1735) 以后传达皇帝谕旨的一种形式。凡皇帝上谕涉及重大机密政务者均由军机处直接封交兵部捷报处寄送有关官员,称为“寄信”,亦称“密寄”,外间官员谓之“廷寄”。根据受文官员之地位
①军队建制。殷朝置。《甲骨文合集》第三三○○六片: “丁酉贞,王作三师,左、中、右。”②官名。春秋宋国置。六卿执政大臣,有右师、左师。右师掌君臣百官的教训,又与左师兼管乡政。《左传 ·成公十五年》:
官名。明清光禄寺所属机构珍馐署之副长官。协助署正掌署事。明初设一人,后改为四人,从七品。清朝设二人,俱由满人担任,初制六品,康熙九年(1670)定为从七品。
即“侍郎左选”。侍郎左选郎中的简称。见“侍郎左选郎中”。
清末礼部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设,掌审议本部各司重要事务,总核征收地租草价等一切公产事务,兼理本部各司俸银俸米。设左右参议各一人,正四品,所属有主事二人,掌缮写并督率笔帖式工作。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1068—1077)中置,掌拘辖诸军剩员,以供宣借役使。初以提点仓草场官勾当,后命步军司兼领。哲宗元符元年(1098),置为步军司差使剩员所,以文臣升朝官二人管勾,隶兵部。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见“朝上典官”。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作战计划、作战命令、军队调遣、战斗编成等业务。厅长中将级,副厅长少将级。厅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为少将级,副处长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制用语。指官吏调动职务,有平迁、超迁之分。以积功久次 (功劳资历) 循序而升者为平迁,有特殊功绩或才能优异被越级提拔者为超迁。官吏贬职降级,亦称左迁。升迁,指低品位迁至高品位,或一官迁至他官、品位相
①帝王宫中执事的女性官员的合称。历代均置。品位名目不一。汉分十四等,顺次名昭仪、婕妤、美娥、容华、美人、八子、充依、七子、良人、长使、少使、五官、顺常、无涓。后赵先有十八等,后增至二十四等; 东宫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