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佐
官名。隋朝诸卫所统亲、勋、翊卫府及东宫领兵军府所统军坊官,置二人,后随军坊渐废。
官名。隋朝诸卫所统亲、勋、翊卫府及东宫领兵军府所统军坊官,置二人,后随军坊渐废。
掌管驾车的小官吏。《汉书·丙吉传》:“(丙)吉驭吏耆酒,数逋荡。”
官名。全称“钦命出使大臣”。清末派驻外国的高级官员。光绪元年(1875)设。初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辖,二十七年,改归外务部。三十三年始定三等制: 头等,秩一品; 二等,秩二品; 三等,秩三品。其职掌为
官署名,即丞相府,为司徒(丞相)办公的官署。府门无兰,不设铃,不警鼓,言其深大阔远,无节限。西都丞相府有四门,东都丞相府只有东西两门;有听事大殿,殿西为王侯以下更衣并存放之所。国家每有大议,天子车驾亲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又作“会计司”,详“会计司”。
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一、“宗室不宜典三河”,见《汉书·刘歆传》,二、“宗室子弟无得在公位”,见《后汉书·光武十王传》。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诵训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晓四方习俗,博通古事,识记掌故,以备王的咨询。北周地官府保氏下大夫所属有诵训中士,正二命;诵训下士,正一命。掌同《周礼》中的诵训。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年(1266) 十二月,由四川行枢密院改置,简称“四川行省”。置签省官员。十年四月罢,十五年复置,次年又罢。十八年,陕西四川行省分省成都,称四川行省或西川行省。二十三年,正式分置四
官员之任务、公事。《论语·八佾》: “官事不摄。”《孟子·告子》: “官事无摄。”
官署名。即尚书省工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工部。
见“总管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