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置,《宋史·河渠志》载:“开宝五年(公元972年)诏“自今开封等十七州、府各置河堤判官一员,即以本州通判充。如通判阙员,即以本州官充。咸丰五年(公元1002年)诏缘河官吏虽秩满,须水后受代”。
官名。南宋置,掌巡逻稽察之事。
官学名。北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始置,设教授一人,掌讲授兵书、兵法,数月后罢。神宗熙宁五年(1072)复置,设教授以文武臣熟知兵事者充任,其上设判学一人。生员以一百人为限,凡使臣未参班及门荫、草泽
官名。国民党政府置,属“县司法处”,见该条。
官名。① 隋初兵部头司兵部司长官。初为六品上,文帝开皇六年(583) 升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兵曹郎”。②兵部次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始置,员一人,正四品。唐增为二员,与尚书分
官名。北魏置。皇帝侍卫武官,由高车(亦称敕勒)族人担任,属高车虎贲将军。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清末置,为税务处内部分设各股的主官,北洋政府时期改称股长。
明清入府、州、县学就读者称生员,经考选升入京师国子监读书者称贡生。明清贡生名目不同:明朝有岁贡、选贡、恩贡和纳贡; 清朝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 均为正途出身。另有以捐纳获贡生者称例贡。明清科
官名。晋朝置。掌管鲜卑族事务。慕容廆曾任此职,东晋元帝建武元年 (317) 六月,与刘琨等一百八十人向司马睿上书劝进。见《晋书·元帝纪》。
官名。三国吴置,东晋、北魏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定为八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从八品。杂号将军名,三国吴置,掌帅军征伐。其后,东晋、北魏沿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