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分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地方法院分院的主官。见“地方法院分院”。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地方法院分院的主官。见“地方法院分院”。
清朝地方士绅对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以及道台、知府的尊称。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西掌客上士佐官,正二命。
军事幕职名。亦称参议军事,宋代御营使、宣抚使、宣抚处置使、招讨使、制置大使、制置使、经略安抚使、总管、钤辖、宣谕使、招抚使、镇招使等所属,掌参预军事谋划。
官名。隋朝太子右宗卫长官,置一人,正四品上,掌以宗人侍卫;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太子右武侍率。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又改为太子右宗卫率。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太子右司御卫率,中宗神龙元年(
即开国之君的辅弼大臣。《三国志·魏书·齐王芳传》:“冬十一月,祫祭太祖庙,始祀前所论佐命臣二十一人。”
诸侯的妾。《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叔向欲娶子申公巫臣氏……是郑穆少妃姚子之子。”
官名。朱元璋吴元年(元至至二十七年,1367)于太史院置,正七品,具体职掌不详。洪武元年(1368)罢。
官名,简称少府。秦置。有两丞,左、右中候。掌治宫室,兼及陵墓、京师建筑。入汉沿置。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更名将作大匠。官名,秦和汉初名将作少府。汉景帝中六年改称将作大匠,掌治宫室,有两丞和左右中候。
官名。清朝内三院之长官。崇德元年(1636)五月仿明制设。内国史院、内弘文院各一人,内秘书院二人。分掌各院事。是为清置大学士之始。入关后,各院分置满、汉大学士。顺治二年(1645),翰林院并入内三院,
官名。清朝前锋营之基层武官。每旗六人,从“鸟枪前锋”内选充,以领其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