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地方检察厅

地方检察厅

官署名。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 。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二年(1910)后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每处一所。掌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长一人,检察官一至二人,并录事等。


官署名。清末始设,配置于地方审判厅内。宣统二年 (公元1910年)法部奏准直省省城、商埠各级审判厅、检察厅厅数及设官员额,地方检察厅设检察长一人,秩正五品;检察官二人,秩正六品;掌纠正同级审判,监督下级检察厅。下设典簿一人,秩正七品;主簿一人,秩正八品;录事二人,秩从九品。北洋政府沿置,设检察长一人,检察官二人以上,掌理地方管辖的民事、刑事案件的检察事务。依照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十二月十七日公布的《地方检察厅办事暂行规则》的规定,各厅因情形不同,得设总务、侦查、执行等处。

猜你喜欢

  • 乘黄署令丞

    官名。乘黄为良马之名。北齐太仆寺有乘黄署,置令及丞,掌诸辇辂。隋唐沿置。唐制乘黄署令一人掌皇帝车辂及驯驭之法。副职有丞一人,属官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八人,驾士一百四十人,羊车小史十四人,掌固十四人。

  • 六宗

    指汉朝的六位皇帝,即文帝太宗,武帝代宗,宣帝中宗,元帝高宗,明帝显宗,章帝肃宗。《后汉书·孝安帝纪》:“癸已,告祀二祖六宗。”

  • 司户书佐

    官名。隋初州置户曹参军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统县,改户曹参军事为司户参军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炀帝改州为郡,改司户参军事为司户书佐,主民户之事。

  • 奚官局令丞

    官名。隋于内侍省置奚官局,设令二人,丞二人。炀帝改内侍省为长秋监,改奚官局为奚官署,参用士人。唐复为奚官局,属内侍省,掌奚隶工役、宫官品命与宫人疾病治疗与丧葬之事。设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

  • 判水部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水部司”。

  • 签书北枢密院事

    官名。辽置,为北枢密院的佐官。见“北枢密院”。

  • 尚书删定郎

    即“删定郎”。

  • 总统府统计室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办理本府统计事项。设主任一人,佐理员十二人,雇员一人。

  • 都家

    周朝诸侯王子弟及公卿大夫采邑。《周礼·秋官·方士》:“方士,掌都家”。郑玄注: “都,王子子弟及公卿之采地。家,大夫之采地。大都在畺地,小都在县地,家邑在稍地。不言掌其民数,民不纯属王。”

  • 尚宝司卿

    官名。明朝尚宝司长官。定制一人,正五品,掌宝玺、符牌、印章之事。初以侍从儒臣、勋卫领之,其后多以恩荫寄禄,遂无定员。官名。明太祖初,设符玺郎,秩正七品。吴元年(公元1367年)改尚宝司卿,秩正五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