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土药统税总局

土药统税总局

官署名。关于烟土税的征收,初由各省自办,其后湖南、湖北合力于宜昌设立总局,抽收土膏统捐。继而江西、安徽两省合办。清政府因两省合办较各省分办之时更见成效,又考虑到两广、苏、闽亦系云贵烟土行销之地,遂于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四月,派柯逢时管理八省土膏统捐事宜,于宜昌设总局,八省各设分局。为户部直属机构。次年,财政处、户部会奏议复各省膏捐办法,奏定将土药统捐改为土药统税。土药统税总局设于武昌,设督办一人为长官,兼户部侍郎衔;帮办一人,为副长官。各省均于扼要之地设分局。同年九月,户部改为度支部,总局亦改隶度支部。其时八省土药统税已推广到十八省。派道员九人为正办,管直隶、山东一人,河南、山西一人、四川、云南、贵州一人,湖北一人,江西、湖南一人,江苏、安徽一人,浙江、福建一人,陕西、甘肃一人,广东、广西一人,并酌派会办,均由总局督办奏明办理。各省分局并酌派稽察办事人员,按各省事务之繁简、收税数额之多寡酌量委派。各省原设各局卡,均由各省自行派员专管。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督办各省土药统税大臣柯逢时等奏请将总局及各省分局一律裁撤,仍归各省自行办理,经度支部议驳未行。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经度支部派员查明江苏等五省禁种土药情形,议准将江苏、安徽、河南、山东、山西五省土税分局裁撤;仅存两湖、陕甘、两粤诸分局,其直隶、皖、豫、赣、沪五分局,专司查缉。随后,柯逢时又奏请将税局全裁。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总局与各分局遂全行裁撤。

猜你喜欢

  • 贞威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大通三年(529)后班阶稍降,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定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八班。

  • 省派办处

    官署名。清末两江总督刘坤一创设,以振兴新政为目的,掌一切政务、学务,以藩司为总办,道员为会办。

  • 理番同知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设于甘肃、四川、云南、台湾等省的少数民族地区,为厅之长官。掌理所属“番户”事。正五品。

  • 诸司副使

    见“诸司使”。宋初武臣本官阶。见“诸司正使”。

  • 行政院秘书处

    国民党政府行政院的内部机构。其职掌为:一、文书收发、编制、分配、保管事项;二、本院职员的任免及迁调事项;三、典守印信;四、出纳及庶务事项;五、其他不属于政务处的事项。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十至十六人,科长

  • 职方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职方司员外郎。明清兵部职方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职方部员外郎设,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职方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

  • 勾当河渠事

    官名。宋置,掌修河决等事。见“提举河渠”。

  • 安徽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安徽清吏司副长官。简称安徽司员外郎。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郎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 角帽衙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冠帽。

  • 右三部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设,掌兵、刑、工三部事。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至元元年(1264) 罢,以兵刑为一部,别置工部。三年,复立。五年,又分为兵刑部与工部。官署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