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土官

土官

元、明、清三朝对少数民族地区世袭地方官之统称。明中期以后又称“土司”。元始设,凡以少数民族首领任地方官者即称之,其名号与流官无别。明清沿元制,且有发展。专设名号,以别于流官。又以领土兵及守土之别,分为武职及文职两种。属武职者有宣慰使、宣抚使、安佐使、指挥使、指挥同知、土千总、土把总等; 属文职者有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土同知、土通判、土州同、土县丞、土巡检等;共数十种。分别设于湖广、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省。均由中央政府任命,颁发印信、号纸。世守其土,世长其民,世袭其职,分别受地方文武长官约束。向中央政府承担义务,定期交纳贡赋,随时备征调。其任命、承袭之事,元朝隶吏部; 明初沿袭,洪武三十年(1397)改以武职隶兵部,文职隶吏部,但不严格; 至清,较为严格,且有少数隶理藩院者。自明初起,中央政府即实行改土归流,废除土官,但不彻底,直至清亡,在边远地区仍然存在。分见土官各条。


1、官名。《礼记·月令》季夏之月:“其神后土,亦颛顼氏之子,曰黎,兼为土官。”土官即土正。参看“土正”条。

2、元、明、清在西南、西北各少数民族地区设置之官员的泛称,文官有知府、知州、知县等。武官有宣慰、宣抚、安抚等使;文官属吏部,武官属兵部。这些官,统称土官,也称土司,由其子孙世袭。见《元史·百官七·诸蛮夷长官司》、《明史·职官五·土官》、《清史稿·职官四·土司各官》。

猜你喜欢

  • 医务科

    官署名。①清末陆军部军医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军医人员之补任、考核,负责官兵、学生之身体检查,办理因公致疾之抚恤,并收存药料、药具等。置科长、科员、录事。②清末海军部军医司所属

  • 驿

    邮传机构。战国时已设,历代相沿。负责供应传递文书人员及来往官员的中途食宿、夫马车船。在此任差役者或称驿卒,或称驿夫。明清时设专管官员驿丞管理驿站事。清末举办邮局后废除。

  • 楚兵将军

    官名。北魏置。明元帝泰常(416—423)间叔孙建自广阿镇将除使持节、都督前锋诸军事,楚兵将军、徐州刺史,率军进攻南朝宋。见《魏书·叔孙建传》。

  • 北王府

    即“北大王院”。官署名。太平天国官爵不分,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以处理国家政务。北王府设官如下:六部尚书,掌理政务,北殿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一至六尚书,计三十六人。承宣

  • 兽医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专治疗马、驼等牲畜的伤病,下设兽医中士、兽医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 主食

    官名。唐朝殿中省尚食局置十六员,流外三品,侍奉皇宫膳食; 太子左春坊典膳局置六员,流外四品,侍奉东宫膳食。流外官名。唐于殿中省尚食局置十六人,左春坊典膳局置六人,为流外三至四品官,掌膳食之事,掌率主膳

  • 常衮

    官名。辽朝北面官,一译“敞稳”。为典族属之官,兼掌部族户籍之事。有大横帐常衮司,三父房各有常衮司,遥辇帐大常衮、大国舅司四帐各有常衮,奚王府有大常衮、副常衮等等,官名。辽置,亦作敞稳。《辽史国语解》:

  • 都统制

    官名。北宋末年,大军出师征讨,诸军统制不相统属,即以其中一人为都统制,统率诸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御营司亦置。其后,各屯驻大军皆设,其副职为副都统制。官名。宋徽宗宣和年间,在作战时从各将官

  • 中书左右部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三年 (1262) 以吏、户、礼为左三部,兵、刑、工为右三部,统称中书左右部。至元元年(1264),罢入中书省。三年,复置。五年,罢改为吏礼、兵刑、户、工四部。

  • 普通部员

    官类名。辛亥革命后,中央各部中办理一般行政事务的部员,称为普通部员。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有参事、秘书长、秘书、佥事、主事、录事;北洋政府时期设参事(简任职)、秘书(荐任职)、佥事(荐任职)、主事(委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