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参政会审查委员会
国民参政会内所设审查议案的组织。见“国民参政会”。
国民参政会内所设审查议案的组织。见“国民参政会”。
民国政府成立,初设海军署,不久改为部,设部长一人,掌管部务,政务、常务次长各一人,其属有总务、军术、军务、舰政等八司。
宋朝养马机构。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置于开封景阳门外,左、右各二监,每监设监官一人。真宗咸平三年 (1000) 隶群牧司。神宗熙宁三年(1070) 并为左、右两监。元丰 (1078—1085)
即“纛额真”。
官名。即甲坊令。
吏员名。汉置,属长安令,见《汉书·赵广汉传》,秩二百石,掌徼巡盗贼之事。
官署名。清末预备立宪机构。光绪三十一年 (1905) 令设,次年开馆。掌研究各国政法制度,斟酌损益,编纂进呈。政务处王大臣兼领,下置提调二人,并章京等。三十三年改为宪政编查馆。
官名。① 明之武官。无品级,无定员,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其上加提督、提调、巡视、备倭等衔,皆随事立名。初期多以公、侯、伯、都督充之,故各有本品。有挂印称将军者,如湖广曰平蛮将军; 有总
即“详定编敕所”。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安徽清吏司长官。简称安徽司郎中。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丞相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