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国务院

国务院

中央行政总机关,即中央政府。民国初置,由国务总理、各部总长组成,总理国家政务。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设置,按照民国元年《临时约法》的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以国务院和各部作为行政中枢,国务总理与各部总长同为国务员,以国务总理为行政首长,通过国务会议处理重要国务,对国会负责。《临时约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务员对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这两条规定体现了责任内阁制的精神,即由国务员负实际政治责任,对参议院(或国会,下同)负其责任。因此,第三十四条规定大总统任命国务员要得到参议院的同意,第四十七条又规定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大总统应免其职。这些规定都是使参议院能对国务员发挥控制作用,国务院对参议院负责的原则也能得到保证。国务院内部设秘书厅及法制、铨叙、印铸、统计四局;还有临时性机构如临时国际政务评议会,战时国际事务委员会、法权讨论委员会;直辖机关有全国水利局、币制局、国史馆、礼制处、侨工事务局(后改为侨务局)、经济调查局、税务处、航空署等。“新约法”时期废国务院,在总统府内设政事堂,总揽全国政务。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袁世凯死,黎元洪接任大总统,六月二十九日宣布恢复《临时约法》,复设国务院。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段祺瑞任临时执政,复废国务院,由临时执政兼为行政首长,直接指挥各部。次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段祺瑞被迫公布《修正临时政府制》,复设国务院,任命国务总理。但实权仍操在段祺瑞手中,此时的国务院与袁世凯时期的政事堂相差无几。院内组织除法制局于段祺瑞任临时执政时改为法制院未予变动外,其余秘书厅、铨叙局、印铸局、统计局均行恢复。北京军政府时期张作霖于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七月十二日公布《国务院官制》,国务员包括国务总理和各部总长,组成国务会议。国务总理对大元帅的命令均须副署;各部总长就关系所主管的部务连带副署。国务由国务会议议决执行,国务会议以国务总理为主席,因故不能出席时,得呈明大元帅由其他国务员代理。国务员均对大元帅负责,实际上已降为大元帅的属吏。院内组织设秘书厅和法制、铨叙、印铸、统计四局。

猜你喜欢

  • 东织室令史

    官名。西汉置。《汉书·宣帝纪》:“东织室令史张赦使魏郡豪李竟报冠阳侯霍云谋为大逆。”东织室属少府,主作郊庙文绣之服,令史当为其职吏。官名,汉置,为少府所属东织室令的佐官,佐令掌织作文绣郊庙之服。《汉书

  • 学司

    国子学官通称。《陈书·袁宪传》: “时生徒对策,多行贿赂,文豪请具束修,(袁)君正曰: ‘我岂能用钱为儿买第耶? ’学司衔之。及宪试,争起剧难。”

  • 训导主任

    高等学校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设训导主任一人,由教授或教员兼任,秉承院长或校长旨令,主持训导事宜。

  • 督铳炮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督造枪炮。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 百石官

    年俸粮谷一百石的官吏。战国秦官制,斩两颗敌人首级者可以获得年俸百石的官职。《韩非子·定法》: 商君之法,“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

  • 伴读

    官名。宋真宗始置于各亲王府,以教宗室子弟。辽南面官诸王文学馆亦置。明洪武九年 (1376)置为亲王府属官。选老成、明经、慎行之士充任。初四人,后减三人,从九品。掌侍从起居,陈设经史。官名。宋朝各王府南

  • 外宗正司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南外宗正司于南京(今河南商丘),西外宗正司于西京(今河南洛阳), 各置敦宗院。 掌外居宗室之事, 设知宗、员各一人,选宗室之贤者充任。又于本州通判职官内选二人任丞

  • 三铨

    选官制度。唐朝前期,参加吏部或兵部主持铨试的选人分为三组,尚书一人主持六、七品选,称作尚书铨; 侍郎二人分为两组,主持八、九品选,分别称作中铨和东铨,故曰三铨。睿宗景云(710—711)时始通其品而铨

  • 统计局局长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员。

  • 傅丞

    官名。新莽太子四师之一,始建国三年(后11)置,秩大夫,以故少府宗伯凤任之。官名,王莽置,为太子四师之一。四师为:师疑、傅丞、阿辅、保拂。宗伯凤曾首任此职,掌辅佐太子。见《汉书·王莽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