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门小学
国立学校名。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496)置四门小学博士,宣武帝正始四年(507)下诏修小学于四门,延昌二年(513)修成。有博士四十人,教授学生。
国立学校名。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496)置四门小学博士,宣武帝正始四年(507)下诏修小学于四门,延昌二年(513)修成。有博士四十人,教授学生。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理本省农业学堂、工业学堂、商业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实业补习普通学堂、艺徒学堂及各种实业学堂之设立维持,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关于
明内府诸堂之一。置掌房官一员,掌司数十员。为宦官养病之所。宦官事务机构。明置,在北安门里。凡宫中内官、长随、内使、小火有病者,送此处医治。设掌房官一人,掌司数十人。
官名。陪侍皇帝讲读经史之官。明朝为皇帝讲读经史,除经筵仪外,另有日讲,称“小经筵”。清初沿其制,于顺治十二年(1655)选满、汉词臣八人为日讲官,定每年春、秋二季经筵之后,按日进讲,春讲到夏至日止;
选举制度。明、清乡、会试时,考生本人以墨笔书写的试卷。考试官不得直接批阅,须待誊抄后方得批阅。科举考试中试卷名目之一。明清时应试者的原卷称为墨卷。《明史·选举志》说:“考试者用墨,谓之墨卷;誊录者用朱
惩戒机关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月十五日公布的《司法官惩戒法》规定,凡司法官违背或废弛职务,有失官职上的威严或信用,均得依法惩戒。惩戒由司法官惩戒委员会议决执行。司法官惩戒委
官名。南朝宋置,蔡茂之曾任此职。参见《宋书·武三王传》。官名。刘宋大明年间置,掌给诸王讲授经史。见《资治通鉴》宋大明五年四月。
官署名。金朝属司天台,掌漏刻(计时器)设二十五人。明清为钦天监所属机构。掌调壶漏,报时报更。遇祭为祀、朝会、营建等,则择选吉日。设有五官挈壶正、五官司晨、博士、天文生、阴阳生等,分掌各事。明清钦天监分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翰林院长官,多以契丹人为之。兴宗重熙十九年(1050),有南面都林牙耶律高家奴破夏国兵。(《辽史·兴宗纪三》)亦称“翰林都林牙”。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吴王夫差时吴国军队分中军、左校、右校。左、右两校各设司马。右校司马为右校长官,掌军政。《越绝书·外传·吴王占梦》:“王孙骆为左校司马,太宰噽为右校司马。王从骑三千,旌旗羽盖,自处中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枢密院置,掌有关杂务。南宋初沿置。孝宗乾道六年(1170),并入礼房。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掌办杂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