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四川道之职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坐道,乃空衔,不理本道之事,至是则以职事分隶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四川道之职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坐道,乃空衔,不理本道之事,至是则以职事分隶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
同“时见”。《周礼·秋官·大行人》:“时会,以发四方之禁。”郑玄注:“时会即时见也,无常期。”参见“时见”。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王族子弟采邑的家臣在朝廷供职者,负责把朝廷政令向采邑君长传达。《周礼·秋官》:“朝大夫,每国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掌都家之国治,日朝以听国事故,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大通三年(529)后班阶稍降,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定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八班。
官名。① 《周礼》地官之属。位次遂大夫。一说为周朝置。《周礼·地官·县正》: “各掌其县之政令征比,以颁田里,以分职事。掌其治讼,趋其稼事而赏罚之。”② 隋朝郡县属员。郡置县正,县置正,大兴、长安县正
官名。元置,为中尚监的佐官。见“中尚监”。
官名。明朝各苑马寺所属诸苑置,各一人,从九品,掌各苑牧马之事。
女官名。南朝宋太宗泰始 (465~471)中置,佐后宫殿中治职管理后宫殿中事务,员一人,六品。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洪武十三年(1380)改殿庭仪礼司使置。为一人,正七品。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遂罢。
清朝编户头目。顺治(1644—1661)初年于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设牌长; 十牌立一甲,设甲长;十甲立一保,设保长,亦称保正。由士民公举诚实识字及有身家之人充任。三年一更代。岁给门牌,依时更换,并司查
即“宣慰使司”。官署名。元置,掌军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宣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上报省。边境有军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只为元帅府。见《元史·百官七·宣慰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