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勇营
军事编制。为明朝京军十二团营中敢勇、果勇、效勇、鼓勇四营的合称。成化三年 (1467) 置。各设坐营内臣一员、武臣一员、号头官一员、把总二十员。嘉靖二十九年 (1550)罢。
军事编制。为明朝京军十二团营中敢勇、果勇、效勇、鼓勇四营的合称。成化三年 (1467) 置。各设坐营内臣一员、武臣一员、号头官一员、把总二十员。嘉靖二十九年 (1550)罢。
官名。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直隶州、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奏补。掌理该州厅县巡警、户籍、消防、营缮、卫生事宜。
官名。五代后梁乾化元年(公元911年)十二月,以大理寺卿王鄯为之,赴安南送旌节,属临时特遣使。
金制,官员犯公私罪及赃污者,称为犯选格。
官署名。 北齐置, 设都尉。 管理母牛之牧养。隶太仆寺驼牛署。
太后的别称。《汉书·董贤传·赞》:“董贤缢死,丁、傅流放,辜及母后,夺位幽废。”
州门下吏名。两汉郡县各曹均有书佐,职主起草和缮写文书。南朝宋置此职于州,见《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
官名。清朝后期于新设的官署或办事机构中所设置的官员。其地位及权限因机构而异。因其多为一个部门或方面的主管官,故名。如神机营枪炮厂及机器局之总办,即为该厂、局之长官,分掌演练枪炮、测量算学及制造枪支、火
隋制,尚书省三十六侍郎,分司曹务,直宿禁省,如汉尚书台之制。唐制,“凡尚书省官,每日一人宿直,都司执直簿一,转以为次”(《唐六典·尚书都省》)。宋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并在尚书省置押宿官。元丰四年
①官名。(1) 有固定职司的官署长官。殷、周官制,国君以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大夫指低于卿高于士的官僚阶层,有乡大夫、遂大夫、朝大夫、冢大夫、县大夫、都邑大夫、公族大夫等。秦、汉以来,或置御史大夫。北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掌察四方中士八人,其职掌原文阙载。贾公彦注:“在此者,盖察邦国之事,但官阙不可强言也。”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所属有掌察上士,正三命:掌察中士,正二命;掌察下士正一命。其员额、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