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隆
西藏官名,也译作噶伦或噶布伦。详见“噶 布伦”条。
西藏官名,也译作噶伦或噶布伦。详见“噶 布伦”条。
官名。①唐朝左右卫所领勋卫府次官之一,各置一员,正五品上。②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勋府次官之一,各置一员,正五品下,高宗永徽三年 (652) 改名左翊军郎。显庆元年 (656) 复名左郎将。
宦官名。宋朝置,位在都知之下,掌供奉禁中之事。神宗时定为正六品。徽宗崇宁二年(1103),改为同知入内内侍省事。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月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成立时设置,为行政院所属各部之一,掌规划、建设、管理全国国有铁道、国道及监督省有铁道。部内分设总务、业务、财务、工务四司。设部长一人,综理本部事
官名。① 帝陵次官。协助管理守卫帝王陵寝。北齐置为太常寺陵署次官。隋朝沿置,一员,从九品。唐朝初为从九品,高宗永徽二年(651)加为从七品上,玄宗开元(713—741)间省,天宝十三载 (754)改献
官名。北宋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废。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内史中大夫”。
官名。三国时魏置,属中书省,秩第七品,掌呈奏。高贵乡公时改为通事都尉,旋又改为通事侍郎。蜀吴均无此职。
官名。北魏置。统带宿卫军士,负责宫廷守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品未载。
官名,即掌千人的骑兵将官,西汉和匈奴皆置。《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千骑将得王、王母各一人,王子以下四十一人。”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设于甘肃、四川、云南、台湾等省的少数民族地区,为厅之长官。掌理所属“番户”事。正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