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自称,即“我”,无论官民贵贱,皆可自称“朕”。屈原《离骚》:“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皋陶与舜谈话时,也自称朕。自秦始皇开始,“朕”成了皇帝专用的自称,其他人则不许称朕。《史记·秦始皇本
官名,汉置,为金曹长官,掌货币盐铁事。汉朝公府置金曹,其长官正称掾,副称属;郡县也置金曹,其正长官称掾,副长官称史。均省称金曹。见《后汉书·百官一·太尉·掾史属》。后世多沿置,隋朝以后不置。
官名,汉置,为县佐吏,设在西南边县,掌与少数民族协盟事务,内地无。见《隶释·十五·蜀郡属国辛君造桥碑》。县分职吏名。汉代置于嘉县,见《隶释》一五《蜀郡属国辛君造桥碑》,职掌对“蛮夷”的交涉协盟之事。
官名。明设此官,掌京畿漕运事务。明初,太祖置京畿都漕运司,设漕运使,正四品;还有知事、提控案牍、监运等官。见《明史·职官二·总督漕运……》,参看“漕台”条。
官名。三国魏、晋朝、南朝宋置,为各地派往京城、或郡县派往州府庆贺冬至的使节。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八月废。官名,三国魏置,为各州郡赴京城或郡县赴州贺“冬至”的使节。其后,晋和南朝宋皆沿置。
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二月置,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八至十六人,处员十二至二十四人,书记官若干人。处内分设三科:总务科,掌关于铨叙、印铸、文书收发保管、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科之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宗正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名。宋置,见“河南府尹”。
官名。宋朝改内酒坊副使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废。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山阳地区农业生产,以山阳部丞为长官,属司农寺典农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