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约大臣
官名。清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任命办理商约大臣、会办商约大臣。掌理与各国订立商约事宜。
官名。清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任命办理商约大臣、会办商约大臣。掌理与各国订立商约事宜。
见“福晋”。
武官名。金置,属诸总管府、节镇兵马司, 见“兵马司”。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武臣阶官,从五品。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置。掌侍卫。见《宋史·职官九·国朝武选、武阶》。
明、清对儒学教官之别称。
官名。北洋政府根据《善后借款合同》设置,为审计院外债室主官,华洋各一员。见“审计院”。
清朝由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包衣人组成的佐领。汉译为“内府佐领”。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的主官,见“京畿卫戍总司令部”。
省的军政长官。北洋政府设置,见“省将军”。
官署名。明朝五军都督府中前军都督府的省称。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位在录事掾和录事史下,掌本曹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