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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大臣

官名。清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任命商务大臣,次年任命会办商务大臣。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成立“商部”,参见该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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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制院参事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无定额,奏任。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 财政部长

    官名。中华民国置,为财政部长官,总理全国财政事务。

  • 北河总河

    见“直隶河道总督”。

  • 辽东煎盐提举司同提举

    官名。明朝辽东煎盐提举司之副长官。佐提举掌司事。正八品。

  • 总河

    明清河道总督的简称。见“河道总督”。

  • 爱马

    蒙古语,即“投下”。

  • 礼制署署长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奏任。承掌院、副掌院之命总核本署事务。官名。清末置,属典礼院。掌朝会、庆贺、册立、册封、大婚、巡幸等事项。所属有鸣赞、序班、佥事、录事若干人。

  • 会同馆大使、副使

    官名。见“会同馆”。

  • 小门人

    官名。西周置。一说即《周礼》之“门子”。一说为《周礼》之司门。官名。西周设置,《散盘》所记有“小门人繇”(《三代》一七·二○·三——二二·二)。可能相当于《周礼·天官》之属的阍人,掌守王宫中门之禁。

  • 稽信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设一人,正七品,分解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