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狱
监狱名。秦置,除拘系京师一般犯罪者外,亦拘系朝廷犯罪官员,因此兼有中央监狱和地方监狱的双重性质。
监狱名。秦置,除拘系京师一般犯罪者外,亦拘系朝廷犯罪官员,因此兼有中央监狱和地方监狱的双重性质。
刑部之别称。
官名。民国置,为一镇之长,由镇民大会选任,管理镇自治事务。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镇公所的主持人,与乡长平行,职权亦同。参见“乡公所”。
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任用法草案》规定,简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一、现任或曾任三等荐任文官,但教官、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不在此限;二曾任简任文官
“同知枢密院事”简称。
官名。北齐置,为将作寺的长官。见“将作寺”。
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隋代于乡下置族,由四闾(一百家)组成,置族正以管理之。
指藩王、属国之王或节度使。《史记·五宗世家》:“中山王徒日淫,不佐天子拊循百姓,何以称为藩臣?”《汉书·南粤》:“陆贾至,南粤王恐,乃顿首谢,愿奉明诏,长为藩臣,奉贡职。”《新唐书·兵志》:“昭宗以藩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通掌内史名籍,总督名职。明洪武十七年 (1384) 置,设令、丞、典籍等官司之。二十八年更定职秩,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少监,各一人,左、右监丞各一人及典籍、长随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亲军校”。
即“博尔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