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员
地方政府中的小官。《后汉书·光武帝纪下》:“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清制,凡书吏六年任满,得以吏员就职入仕。见《清会典·吏部·吏员》。
地方政府中的小官。《后汉书·光武帝纪下》:“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清制,凡书吏六年任满,得以吏员就职入仕。见《清会典·吏部·吏员》。
官名。北魏置。参见“殿中尚书”。
汉朝对太子和诸王的尊称。如同尊称皇帝为陛下。魏晋南北朝时,也有称皇帝为殿下的。到唐朝,太子、皇后、皇太后都称殿下。《事物纪原·二·殿下》:“汉以来,皇太子、诸王称殿下,汉之前未闻。唐初百官于皇太后亦称
东宫武官名。南朝梁置,见“太子司马督”。
官名。吐蕃官,即小相,置一人,与大相、内大相、副相、内副相、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
官名。金朝置,为皇后位下女官。掌饮食、汤药、酒醴、蔬果之事。设一员,秩正九品。宫中女官名。见“掌馔”。
宋代府审判机构之一。宋代重要的州多改称为府,改府的州,其州院亦改称府院,职掌则相同,惟州院的主官为录事参军,府院则为司录参军。府院所附设的监狱称为府院狱。参见“州院”。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参与谋议丞相府军事。《三国志·魏书·卫臻传》:“会奉诏命,聘贵人于魏,因表留臻参丞相军事。”
官名。西汉置,初属少府,后属水衡都尉,员二人,为御羞令副贰。官名,汉武帝置,助御羞令掌管御羞苑。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参看“御羞令”条。
官名。北魏置,为内廷派驻尚书省南部曹监察政务的官员。地位较南部给事为高。《魏书·李冲传》: (冲)迁内秘书令、南部给事中”,“迁中书令,加散骑常侍,给事中如故。寻转南部尚书。”孝文帝太和(477—49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广西等省设有,系土州之长官。从五品。管所属之州事,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四人:永北厅属蒗蕖一人,永昌府属湾甸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