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庙令
官名。宋朝置,属宗正寺,以入内内侍充任,掌葺治修饰庙宇。
官名。宋宗正寺所属,以入内内侍充任,掌后妃祭享之事。
官名。宋朝置,属宗正寺,以入内内侍充任,掌葺治修饰庙宇。
官名。宋宗正寺所属,以入内内侍充任,掌后妃祭享之事。
官名。渤海国官,左六司之忠部长官,居司政(比仆射)下。
官名。三国吴置,主监察群臣,弹劾非法。员一人,直属于皇帝,权势甚重。下设弹曲二十人。官名,三国吴置,掌监察群臣,弹劾违法者,直属于皇帝,权势极重。
宦官职名。明代上林苑宫内谓之南海子,设总督太监一人,掌管上林苑之事。下设提督太监四人,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数十人。分东西南北四围,每面方四十里,共设二十四铺,各有看守墙铺牌子、净军若干人。东安门外有
吏员名。晋置,属尚书省。参见“郡省事”。
太子的称谓。《后汉书·安帝纪》:“降夺储嫡,开萌邪蠹。”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置二人,从七品上,掌供奉讽谏,隶中书省。天授二年(691)增为五人。其后除授颇为滥杂,有“补阙连年载”之讥。宋初沿置,七品,多不领本职,而出领中外其他职务。太宗端拱元年
官名,汉置,俸比六百石,掌值班虎贲郎,朝会时在殿中。见《后汉书·百官志》。
见“参赞”。
官名。清末度支部廉俸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清朝会审要犯机构之合称,相对于“三法司” (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而言。凡在京重大案件,先由都察院有关道御史及大理寺左、右二寺官员与刑部承办司会审,此三者即为小三法司。会审后各以供词呈本堂官,由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