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官名。金朝教坊官二十五阶之第十二阶,秩从六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六品上,称肃和郎。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科举名。又称南北通注铨法。分见 “北选”、“南选”。
郡和县的合称,郡和县都是地方行政单位,春秋时郡小于县,战国时郡大于县。郡的长官称郡守或郡太守,郡丞为副长官,郡尉(郡都尉)为佐,掌武事,主领地方兵卒。汉时郡守属吏有诸曹掾,分主各曹事。秦汉时县属郡,大
官名。西汉武帝时置,统水军出战。东汉沿置。三国魏以后成为将军名号之一,不专用于水军将领,五品。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陈拟八品、比秩六百石。北齐从五品。杂号将军名,西汉
官吏考核制度。明朝定,凡外官,或一、二年,或三年、九年进行考核,以定黜陟迁转。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支司戎部属官,位郎中下。
官名。见“公府贼曹”。
官署名。明朝于内廷中设,掌管文华殿中书舍人所缮写书籍、对联、扇柄等件,承旨发写,完日奏进。设掌房一员,以宦官为之。明代宦官衙门司礼监的附属机关。掌管文华殿中书所写书籍、对联、扇柄等件,承旨发写,完日进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六月二日修正公布的《县长任用法》的规定,作为荐任公务员的县长,除必须有三十周岁以上的年龄资格外,并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始能充任:一、依法经过县长考试及格者;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 七月由原参谋本部改设,属军事部,署长由军事次长一人兼任。署内设事务厅及第一至第六司。事务厅不设厅长,分科办事,各司设司长、参事、秘书、司副官、科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