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掌管宫廷医疗事务之机构。金朝始置,为宣徽院所属机构,掌医药。设提点、使、副使、判官分掌院事。下设正奉上太医、副奉上太医、长行太医、十科额五十人。别设御药院,掌进御汤药。元朝沿置,始为独立机构。
清朝八旗中掌交马、牧马与畜牧事务之机构。设参领十六人,章京三十二人、骁骑校五十六人。凡马册之咨部者立限,各营之支领者皆附焉。另设管理马圈参领三十二人,章京三十二人,骁骑校四十八人,掌理圈务。
官名,汉时西域龟兹国置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为地方性长官,掌千人。见《汉书·西域传·龟兹国》。
官名。金置,见“武器署”。
官名。清末各省咨议局议员之一种。宣统元年(1909)置。由本局议员按十分之二比例互选,任期一年。除行使一般议员权力外,得常川到局办事,协助议长、副议长处理会期外有关咨询、人民陈述等事宜。
官名,秦汉两朝县设此官,位在狱掾之下,佐狱掾掌管罪犯等事。《汉书·陈胜项籍传》:“梁尝有栎阳逮,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史司马欣,以故事皆已。”其后,唐朝大理寺设狱史六人,佐掌刑狱。
官名。唐玄宗始置翰林学士院,专掌内命,设翰林学士六员。肃宗至德宗(756—758)以后,从中择年深德重者一人承旨,独承密命。宪宗正式置翰林学士承旨,为学士院之长,职权尤重,多至宰相,然犹为职衔,例由他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属官。掌治上驷院马驼疾病。额设六人,以厩丁、牧丁充补。
官名。金置,为弘文院副长官,从六品,位在知院下,与知院共掌校译经史。见《金史·百官二·弘文院》。
宋朝左右街司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