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礼部仪部”条。
官名。北齐置,太子司藏署次官,流外。隋朝沿置,员三人。唐朝员二人,从九品下。
见“四门博士”。
官制用语。即奏举。宋朝高、中级官员推荐京朝官或选人充任某种差遣,并担保其胜任,称保任。若被推荐人任职期间有违法或失职,举主亦须受罚。宋代荐举官员的方式之一。即“奏举”,见该条。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代理班禅理政,亦称商卓巴尔,例由驻藏大臣会同班禅拣放,为后藏政治中心札什伦布最高的官。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1)宋置,见“枢密院承旨司”。(2)辽置,见“南枢密院。
官名。唐置,属太子内坊,主仪式。员额四人,正九品下。
简称“包衣前锋营”,旧名“解马营”。清朝内务府中负责演习马上技艺之军事组织。乾隆十三年 (1748) 置。每旗设委署前锋参领二人,前锋校二人,委署前锋校二人,蓝翎长四人。内务府所属军队。清乾隆十三年(
任官制度。明朝对忤旨或有过官吏的处置,仍保留官籍及原官冠带居家闲住。
官名。西汉武帝置,持节统领羌族事务。东汉初罢。建武九年(后33),复以牛邯为护羌校尉。后或省或置。章帝以后遂为常制。秩比二千石,有长史、司马二人,多以边郡太守、都尉转任。除监护内附羌人各部落外,亦常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