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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副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司法院的副长官。参见“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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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华殿学士

    官名。明朝建文 (1399—1402) 中,改原文华殿大学士而置,一人。品级职掌均未变。

  • 典铅码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管理铅弹。

  • 特任外交专使

    官名。护国军政府军务院置,根据《军务院考实》第五编《职员录》记载,员额一人,在对内对外有特殊事故时,经抚军会议同意后派出,掌办交涉事务。其下并有特任外交副使二人。

  • 中台侍御诏诰帅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二人,五品。

  • 外都曹奏事中散

    官名。北魏置。内廷派驻在外都曹监察政务的官员。《魏书· 吕洛拔传》“后(吕)文祖以旧语译注《皇诰》,辞义通辩,超授阳平大守。未拜,转为外都曹奏事中散。”

  • 详刑观察司

    见“肃政廉访司”。

  • 南单于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魏书·鲜卑乞伏国仁传》: “(国仁)父司繁,拥部落降于苻坚,以为南单于,又拜镇西将军,镇勇士川。”参见“单于”。南匈奴的国君称南单于,相当汉族的国君皇帝。《后汉书·考顺帝纪》:“

  • 右卫率

    官名。即“太子右卫率”。

  • 三省监门官

    官名。宋朝置,掌三省门钥。初以小使臣充任,南宋宁宗嘉定四年 (1211),以曾任知县、通判资序人充任。

  • 特简

    见“特授”。明清任用官员方式之一。由皇帝直接选用。如明制,大学士与吏部尚书的任用,由皇帝以特旨任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