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副大臣
官名。清末置,由法部侍郎改称。见“法部”。
官名。清末置,由法部侍郎改称。见“法部”。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经济事项。下设干事。
见“天厩坊”。
官署名。秩正三品。设于元成宗大德五年(1301),领大斡耳朵怯怜口诸事。至大元年(1308)升为长信院。四年,复改为寺。置卿四员,正三品; 少卿二员,从四品; 寺丞二员,从五品。辖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
参见“太子常从”。
见“作坊使”。官名。宋置,见“作坊使”。
官名。隋置,掌署内各项行政事务。
清朝军机处的办公处所。因军机处不是正式官署,故没有衙门,只有数间“值房”或称“直庐”,也叫“军机堂”。位于清宫隆宗门内。军机大臣每天在这里等候皇帝召见和商议政务。军机章京值房在它南面,满、汉章京分左右
见“备身五职”。
官名。宋少府监所属有南郊祭器库,置监官二人,掌收藏郊祀祭器。
官名,汉置,为公府辞曹副长官,佐辞曹掾掌辞讼事。参看“辞曹”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