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梁置,属东冶令。流外三品蕴位。
见“翰林医官院”。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二十四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锣”。
官名,汉置,俸比六百石,掌虎贲郎习射。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虎贲中郎将”条。
官署名。元设淮安州、高邮、招泗、安东海州、扬州通泰屯田打捕提举司五所,安丰庐州等处、镇巢等处打捕提举司二所以及塔山、徐邳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两所,均属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秩均为从五品。每司设提举
官名。五代置,为诸司使之一。宋初沿置,属西班诸司使。后多不领本职,用为武臣阶官。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为西作坊使。
市政府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公安事项,消防事项,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事项,保甲事项,兵役事项,交通工具之指挥取缔事项。首都及省政府所在地之市,均不设公安局或警察所,关于公安局掌理事项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阶官名,改榷易副使置,从七品。医官阶官名。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榷易副使为保安郎,作为医官阶官,秩从七品。
官名统称。即集贤院学士、集贤殿学士、集贤殿大学士。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始置集贤殿书院学士,以授宰相及其他侍从官。代宗大历(766—779)中,改为集贤殿学士,宰相带者则加“大”字。五代或为集贤殿
官署名。宋太宗时置,职掌与理欠司略同。真宗景德四年 (1007) 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