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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乐

官名。①掌乐之官。西魏始置于春官府。北周沿置。武帝保定四年(564)改为“乐部”。参见“司乐中大夫”。明朝置,为太常寺之属官,额定二十人,从九品,掌祭祀、宴飨之舞乐”。多由乐舞生、乐户充任。清沿明制,顺治元年(1644)初设时亦隶太常寺,乾隆七年(1742)设乐部后,始为乐部神乐署之属官。定制为二十五人,正九品。掌郊庙、祭祀诸乐。又,明、清之教坊司及明之显陵供祀教坊司均设有左、右司乐,职掌同前。详“左司乐”、“右司乐”。②宫廷女官。隋高祖开皇二年(582) 置,为六司之一,三人,视勋品。炀帝置为二十四司之一,从六品,属尚仪局。掌宫内乐人习乐及诸乐陈布之仪。唐朝因置,升为正六品,二人。宋朝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朝置四人,其制同唐。明朝亦为二十四司之一,属尚仪局。二人,正六品。掌音乐之事。


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仪局。掌音乐之事。见《新唐书·百官二·宫官》、《明史·职官三·女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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