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司录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署名。负责造曲供内酒坊用,也出卖。见《文献通考·职官九·光禄卿》。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食局。员二人,从九品。唐朝改正八品,为司信、典馆之佐,掌宫人饭食及柴炭之事。宋、金明沿置。宋、金为尚食属佐。明置于尚食局下。明永乐(1403—1424)
官名。见“某部族详稳司”。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掌管进呈月折、循环簿、四季搢绅录。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宣统三年(1911)改为农工商大臣。官名。清末置,员额一人,为农工商部长官。见“农工商部”。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财政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监督烟酒税收及考核成绩事项;二、考察烟酒制造产销事项;三.厘订烟酒税率事项;
官名。即“法制院副使”。
散官名号。明洪武四年 (1371) 置,以授正六品内官。
官名。清朝内阁属官。掌缮写之事。额设四十六人,满洲四十人,蒙古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