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受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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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京路都转运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天德三年(1151)设于上京路济州。四年,改为济州路转运司。

  • 司日

    官名。战国时赵国设置,刘向《别录》说:“赵武灵王立司日,出纳王命。”董说《七国考》以为司日即春秋时“当日”之职。《国语·晋语九》记“赵简子田于蝼,史黯闻之,以犬待于门。简子见之,曰:‘何为?’曰:‘有

  • 良酝署署正

    官名。明洪武三十年(1397) 改良酝署令置,设一人,从六品。清朝沿置,设二人,满、汉各一人。初制,满员四品,顺治十六年 (1659) 改六品,康熙六年 (1667)升五品,九年与汉员并定为从六品。

  • 职事官

    官职统称。隋、唐、宋指居曹而有执掌的官员。唐朝,三公及省、台、寺、监、卫府、东宫、王国、州县、镇戍等官为职事官。北宋前期,省、部、寺、监之官多为寄禄官,而以差遣为职事官。神宗元丰(1078—1085)

  • 光禄勋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郎中令置。秩中二千石,位列九卿。虽不如郎中令亲近,但职司范围更加扩大,地位显要。职掌宫殿门户宿卫,兼侍从皇帝左右,宫中宿卫、侍从、传达诸官如大夫、郎官、谒者等皆属之

  • 首席检察官

    官名。国民党政府于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各配置检察官,分别执行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所管辖的民刑事案件的检察事务。若只设一名检察官,即无首席之称。在未设法院的地方,由县长兼任检察官的任务。

  • 左郎将

    官名。唐高祖武德七年 (624) 改车骑将军为郎将,分左、右,左右卫之亲、勋一、勋二、翊一、翊二凡五府及诸卫翊府皆置,为该府中郎将之副职,各一员,正五品上。太子卫率府之亲府、勋府、翊府三府亦置,各一员

  • 总统府人事处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掌理本府人事管理及奉交有关人事之查签登记事项。设处长一人,科长三至四人,科员三十三人,书记官十六人,事务员一人,雇员十九人。

  • 右侍御史

    官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置,正四品,同年即罢。详见“左侍御史”。

  • 监使

    官名。宋朝地方行政区划监的长官。职掌与知州、府事略同,选京朝官及閤门祗候以上武臣充任。或称知监事,简称知监。官名。宋代地方政区监的行政长官,见“知监”。